被“扣证”了还在载客?“禁驾”五年!
记者今日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获悉,2019年2月起,成都市常态化开展五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专项整治。4月29日至5月13日,执法总队对违反相关规定的49名驾驶员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据介绍,执法人员4月19日进行日常巡查时,发现川ATW37*号出租车驾驶员李某“有几分面熟”。原来,此前不久李某因为在火车东站不服从站点调派,刚被罚款二千元、暂扣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十日(暂扣日期从2019年4月18日到4月27日),19日正是李某被“扣证”的第二天!
现场检查时,李某的车上还载有一名乘客。李某辩称乘客是自己儿子的战友,并没有收取相关费用。后续调查证实,车内乘客在军区总医院门口上车,打表计费,且在该趟次行驶途中驾驶员还组合了另外两名乘客,两名已下车乘客均支付了车费。
无独有偶,川ATF66*号出租车驾驶员刘某,因为在火车东站静态交通严管区违规上客,被罚款二千元、暂扣从业资格证十日(暂扣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至4月26日),而在4月19日,也就是“扣证”第三天,驾驶出租车营运又被执法人员查获。
依据《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(十)项和第二款的规定,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对两人处以吊销从业资格证,五年内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的行政处罚。
成都晚报—成都发布记者:罗斯
编辑:彭惊